发布时间:2025-02-22 10:33:28    次浏览
【概要】将建公众参与制度,鼓励市民举报失职行为南京在全国首创的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,在“下岗”7年后将正式回归。日前,市政府正式下发《南京市“门前三包”管理办法》(简称“办法”),明确了全市单位和个人“门前三包”的权利义务、责任区具体范围等。与大家印象中“门前三包”就是扫好自家门前路面不同,新的“门前三包”将责任扩大到立面整洁、设施有序等。该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现代快报记者鹿伟新“门前三包”新在哪里?不光地面干净,还要立面整洁、设施有序提到“门前三包”,不少老南京人都挺熟悉。据悉,这是1984年南京首创的市容责任制,内容是沿街两侧单位和住户,包干门前至人行道的市容卫生,后向全国推广。2008年,《南京市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》实施后,“门前三包”正式下岗。办法明确,新的“门前三包”,是指单位和个人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相关规定,使其责任范围内地面干净、立面整洁、设施有序的行为。环境卫生怎样算达标?符合国家、省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环境卫生环境卫生要做到,地面无生活垃圾、废弃物、渣土,无痰迹、无积水、积冰、积雪现象;实行垃圾分类,并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及方式投放;不将垃圾扫入道路、下水道、绿地和他人责任区。外立面外立面应当符合整洁、完好,立面及玻璃橱窗内外无张贴、涂写、刻画、悬挂等现象;店面招牌和夜景灯光等设施设置规范,并保持整洁,有损坏行为的,应当在五日内修复;空调外机等外置电器设备、遮阳雨篷应当统一有序,不得在空调外机上悬挂、晾晒物品等。其他在门前三包责任区内,自行车、电动车、摩托车停放在划定的停放点,要分类有序,不占道停放;不占用道路、公共场地进行摆摊设点、设置告示牌、宣传促销等活动;不攀折树木、践踏草坪、破坏和损坏绿化设施;不从事清洗、维修、加工等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为。实施效果怎么监督?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办法还明确,“门前三包”责任人应与所在的区城管局或街道办事处(镇人民政府)签订“门前三包”责任书,签订责任书时,相关部门应明确告知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。各级城管部门应加强对“门前三包”责任人的业务指导,对违反规定,不履行责任的,应责令其限期整改;对逾期未整改的,由市、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。根据办法,南京将建立“门前三包”公众参与制度,对积极实施“门前三包”成绩显著,以及积极参与监督“门前三包”落实的单位和个人,给予表彰或奖励。对不认真履行责任的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的失职行为,可向市、区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举报。“门前三包”谁来负责?所有权人是责任人办法划定了单位和个人“门前三包”的责任区具体范围。一般的道路两侧单位和经营户的“门前三包”范围,包括其建(构)筑物的沿街总长、围墙墙基至城市道路设施的分界线以及外立面等。建(构)筑物或其他设施、场所的所有权人是“门前三包”责任人。对居民小区、水域岸线、商场超市、风景名胜区等九类区域,办法对其门前三包责任人作出了明确规定。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、写字楼,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;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住区,由街道办事处(镇人民政府)负责;河流、湖泊等水域及岸线、水闸管理区域,由使用或管理单位负责;地铁、隧道、高架、公路、铁路管理区域,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;体育、娱乐、公共绿地、机场、车站、码头等公共场所,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;商店、超市、集贸市场、宾馆、饭店等,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;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、部队、医院等单位以及企事业管理区域,由本单位负责;风景名胜区、科技园区、独立工业区和经济开发区内的公共区域,由管理单位负责。“门前三包”责任人及范围不明确的,由所在地的区城管局确定并告知责任人。